為什麼我會如此憤怒?
難道因為網上文字被抄襲時有所聞,並不罕見,所以我們就要啞忍,就要息事寧人嗎?
難道因為有人以為網上文章純屬嬉戲之作,我們就應該容許別人隨便抄襲,當作自己的文字來發表,甚至把你的文字,用別人的名字印在書本上嗎?
我要強調的是:
這並不是一件普通的網上抄襲事件,而是蓄意瞞騙。
有關出版社在出版前,已去信所有入圍者提醒他們若其作品並非原創,要盡快通知編輯部,當事人明顯漠視這個重要規條,這是蓄意瞞騙,魚目混珠,企圖瞞天過海,主辦機構和出版社理應還原作者及其他得獎者、參賽者、落選者一個公道,因為這位當事人明確違反了主辦機構表明入圍作品必須原創的重要守則,亦牽涉嚴重的個人誠信問題,而當事人事後並無悔意,仍然強詞奪理,推說是編輯的「賞識」和主辦單位的意思,她本人是沒有辦法制止的。這種做錯了事還要理直氣壯的態度,難道我們要繼續鼓勵和縱容嗎?
這已不是刪不刪文﹝或是把整個網誌刪除﹞的問題,書已印了出來,就會牽涉版權問題,就要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