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的朋友,雖然都是不相干的路人甲乙丙,但大家都覺得這是一件開心事。
同行二十載,雙方都年過六十,對很多人來說,結不結婚其實已經沒有什麼所謂。但他們二人不但沒有分手,沒有厭倦對方,感情沒有被時間消磨,甚至還選擇結婚,願意在過盡千帆,看過也嚐過,體會並明白人生種種的無奈和充滿變數後,在結和不結其實都沒有所謂的情況下,還是選擇結婚,還是想要和你結婚,想要和你繼續過日子,想要和你繼續往下走去,當中的緊緊相依之情,許是幸福的表現。
年青時選擇結婚,固然也是一件幸福浪漫的事。漫漫人生長路,願意把終生託付給一個人,認定對方為終生伴侶,天地為證,山海為盟,願望從此長相廝守,固然也是因為愛。
但畢竟是年青,年青對愛情對婚姻自然有所憧憬,憧憬愛情之美好婚姻之甜蜜,想像未來之美好之美滿,那是多麼容易的事。
因為年青,所以總是比較容易願意相信愛情,相信愛情會帶來幸福,相信婚姻會令愛情昇華,相信未來會是何其美好,海枯石爛永不分離。於是,只要在對的時候遇上對的人,從相遇到相戀再攜手步入教堂,完全是可以預料,並不難理解之事。
唯有當我們都老了,頭髮都白了,當彼此已一把年紀,不再年青,由當初熱倩擁抱愛情的甜蜜,到後來在人生的迢迢漫長時光裡,經歷了愛情的萬轉千迴,雖然不再天真不再傻,但歲月滄桑,反而加深了愛情的厚度深度和強度,患難情深、相濡以沬,到了最後,白髮蒼蒼,還是想要和你過日子,從此你是我老公我是你老婆,同船共渡,攜手同行最後一段人生路,這份承諾,不比年青人輕,反而比年青時因為一股傻勁而步入教堂來得更重,更值得高興。
張愛玲說她寫《小團圓》,是因為想要「表達愛情的萬轉千迴,完全幻滅之後也還有點什麼東西在」,但有時候,我寧願相信,愛情在萬轉千迴以後,不一定會完全幻滅,到最後,總會有一些東西給留下來,可以是回憶,可以是眼淚,可以是幻象的破滅,也可以是一份如此單純美好的承諾,在你我黃昏暮年之時所許下的。
當然,如果可以,我還是希望不用等到六十歲,自己都變了老太婆時才拖著一個糟老頭走進教堂啊!





